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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5日8:30起,正式恢复!

长江日报 2022-07-27

根据人社部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,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经过一段时间的停机切换,已完成对接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,7月25日8:30起,系统正式上线运行,恢复办理社保业务。感谢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对系统停机的理解与支持。现就我省恢复办理社保业务相关事宜提示如下:


全省社会保险业务恢复办理初期,预计业务办理量较大,可能出现系统拥堵卡顿、社保大厅办事人员较多、排队等待时间较长、咨询电话接通较难等情况。疫情防控期间,为避免人员聚集,我们倡导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尽量合理选择时间,错峰办理业务。


因2022社保年度(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)全省缴费基数标准尚未发布,恢复办理初期,暂缓办理涉及2022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业务,但可办理单位职工补缴2022年6月(含)之前的社保费、灵活就业人员补办2021社保年度(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)缴费等业务。2022社保年度费款所属期的单位职工新增/续保、单位月度工资申报、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等业务,实行延期办,延至2022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标准发布后办理。延办期内办理的,不计征滞纳金,个人账户“企业不贴息、个人不受损”,社保待遇不受影响。


2022年7月份的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待遇已于6月底发放到位。2022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的养老金,将于7月底发放到位。


暂停服务期间未申请缓缴社保费业务的参保单位,可线上、线下补办6、7两月的申请缓缴社保费业务。请参保单位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、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查看申请缓缴业务操作指南。


办理社保业务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,请拨打本地12333电话咨询,或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。

来源: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 编辑:程佳怡 校对:毛欣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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